教务通知[2024]97号
各部门、各学院: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强教必先强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校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潜心教书育人,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优秀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根据《徐州工程学院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徐工院教发[2024]10号),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等环节)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奖及往届优秀主讲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二)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五年及以上,近三年系统主讲过两门及以上本科必修课程(公共基础课教师主讲过1门及以上)。
(三)能够严格履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近三年教学工作量饱满,无教学事故,年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所授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四)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优秀。近三年,参评课程讲授轮次2轮及以上,每次承担三分之二及以上课程主讲任务,且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平均50%以上且至少2次优秀(排名前20%)。主讲课程的学生评教成绩不得低于学院平均值。
(五)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积极承担主讲课程的课程建设与教学研究,大力推动课程思政建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成绩突出,近5年至少取得下列成果中的7项:
1.获得教学成果奖1项(国家级、省级参与,校级特等奖排名前4、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
2.获得教学竞赛奖励1项(校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经学校认定的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项);
3.主持校级教研教改项目1项或核心参与省级及以上教研教改项目1项(排名前3);
4.主持校级一流课程建设1门或主要参与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建设1门(排名前3);
5.主编(含副主编)或核心参编(撰写两章或3万字以上)教学类著作1部(正式出版的教材或教研著作);
6.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正刊)发表教学研究类论文1篇;
7.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学科竞赛1项(经学校认定的I级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8.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1篇(含团队);
9.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级及以上1项(项目需结题且合格以上);
10.主持校级教学研讨活动(教学研讨会或教学沙龙等)2次,或在省级及以上教研类学术活动中作主题报告或开设公开课1次。
三、评选办法
(一)学校按照各学院主讲教师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双肩挑”人员归口开课学院参评。
(二)评选分学院初评和学校评选两个环节开展。
1.学院初评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学院通过资格审查和随堂听课等形式组织初评,于9月26(周四)前按照分配推荐名额择优排序报送学院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
2.学校评选
(1)学校在对学院推荐教师进行资格复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进行随堂听课、学生访谈及教学材料的随机抽查。
(2)专家组根据申报材料、随堂听课、集中展示情况、教学材料检查情况、学生评教及同行评教情况进行合议评分确定最终成绩,经学校审批后公示、发文公布本年度优秀主讲教师名单。
四、职责与义务
(一)获评优秀主讲教师后,必须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二)优秀主讲教师应充分发挥教学示范作用,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担任新进教师的教学导师,关心、支持和帮助青年教师成长,积极协助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做好相关教学培训工作,带动更多教师共同进步。
(三)获评后一年内要实行“开放课堂”,将课表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在保证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允许其他教师随堂听课、观摩;开设一次以上校级公开示范课或主持教学沙龙、教学研讨活动等。
(四)积极从事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一年内须获批校级及以上教研、教改课题1项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
五、奖励措施
(一)获评教师由学校颁发“优秀主讲教师”荣誉证书,并受聘成为“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师”。获奖材料存入其个人成长档案,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选教学名师、评优、评先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二)奖励50分,其中30%作为奖金随证书一并发放;40%作为教学研究、教学建设、教学改革经费,凭相关票据实报实销;30%用作绩效考核,一年内能够良好履行优秀主讲教师的职责与义务并通过年终绩效考核后一次性划拨。分值计算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获批学校优秀主讲教师者,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予以优先考虑。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发动广大教师参与,认真按照要求组织评审推荐,将潜心教学、教学效果好、业绩突出的一线教师推荐出来。
(二)9月26日(周四)之前,各学院将2024年度优秀主讲教师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及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的纸质(盖章)和电子稿报送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张晶 程燕青,电话:83105269(5269)
地址:中心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22室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