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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录入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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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通知[2024]60号



各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学生成绩录入及管理工作,保证后续补考、重修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提交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请全体任课教师严格执行《徐州工程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徐工院教发〔2022〕10号),严格按标准阅卷、评分,如实登记学生成绩。

2.成绩备注

(1)如果该生没有上课,也没有参加考试,备注“未修”。

(2)已办理缓考手续(学生在教务系统中申请并审核通过)的缺考学生系统统一备注“缓考”,未申请缓考和正在申请缓考的学生成绩应标注“缺考”。

(3)考试作弊学生成绩备注“作弊违纪”。

3.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在期末成绩录入时须录入学生平时成绩,待学生参加缓考后仅录入学生卷面成绩,总评成绩会自动重新计算。

4.成绩录入完毕后,一定要点击“提交”,并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成绩单、成绩分析表。

5.本学期拟毕业换证及申请学位学生的重修、补修课程成绩,任课老师应在7月1日前录入并提交。如不能提交整班成绩,可以通过“提前批次成绩录入”功能,只提交部分学生成绩,具体操作说明参见附件2。

6.本学期期末成绩录入于2024年7月6日截止。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课程考核或不能按时提交成绩的,请任课教师向学院提交成绩缓登申请,写明原因,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批,由教务科汇总后统一交到教务处。缓登成绩申请应于2024年7月6日前提交。

7.集中实践课程成绩可以在下学期开学后录入,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不需要提交成绩缓登申请。

附件1.新版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操作说明.docx

     2.提前批次成绩录入操作说明.docx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6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