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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5]14号


各学院:

根据《徐州工程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徐工院教发〔202441号)相关规定,现本学期重修、补修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2248:003317:00

2. 重修报名后即可缴费(系统缴费信息会有10分钟左右滞后)缴费截止时间为3617:00逾期未完成缴费的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信息,学生将无法取得课程学习及考试资格

3. 本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待学籍异动后另行组织报名补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对象

1在籍在校学生

2结业需换发毕业证或申请学位证的在籍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3. 休学期满拟于本学期复学的在籍学生

三、报名要求

1. 重修报名 

(1)已修过的课程,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可报名重修。重修课程应与原修读课程课程号相同,学生须按照《重修、补修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在系统中报名。

(2)如应修课程已停开,学生报名前请咨询本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老师,经学院批准,可申请修读相近课程进行替代。

(3)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汇总线下报名信息,于3月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2. 补修报名 

因转专业、退伍复学等原因应修未修的课程,可报名补修。部分课程不能在系统中报名,学生须填报《学生补修课程线下报名汇总表》(附件2)报名。已在系统中报名成功的,无须再填报表格。

四、注意事项

1. 学生报名时务必严格区分并正确选择重修或补修。

2. 教务系统显示报名成功后,学生可以进入相应班级进行学习,参加考勤。

重修缴费

1. 学生可在教务系统中通过扫描二维码形式缴费,缴费前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后不可退费,具体缴费方法见附件3

2. 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徐工院行教〔2015〕3号),重修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

3. 学生成功缴费后方有资格参加课程考核并计入学业成绩

  附件:1. 重修、补修报名系统操作指南.doc      

     2. 学生补修课程线下报名汇总表.xls

    3. 学生重修选课缴费操作方法.doc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