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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5]14号
各学院:
根据《徐州工程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徐工院教发〔2024〕41号)相关规定,现就本学期重修、补修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2月24日8:00~3月3日17:00。
2. 重修报名后即可缴费(系统缴费信息会有10分钟左右滞后)。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6日17:00,逾期未完成缴费的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信息,学生将无法取得课程学习及考试资格。
3. 本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待学籍异动后另行组织报名补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对象
1.在籍在校学生;
2.结业需换发毕业证或申请学位证的在籍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3. 休学期满拟于本学期复学的在籍学生;
三、报名要求
1. 重修报名
(1)已修过的课程,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可报名重修。重修课程应与原修读课程课程号相同,学生须按照《重修、补修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在系统中报名。
(2)如应修课程已停开,学生报名前请咨询本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老师,经学院批准,可申请修读相近课程进行替代。
(3)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汇总线下报名信息,于3月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2. 补修报名
因转专业、退伍复学等原因应修未修的课程,可报名补修。部分课程不能在系统中报名,学生须填报《学生补修课程线下报名汇总表》(附件2)报名。已在系统中报名成功的,无须再填报表格。
四、注意事项
1. 学生报名时务必严格区分并正确选择重修或补修。
2. 教务系统显示报名成功后,学生可以进入相应班级进行学习,参加考勤。
五、重修缴费
1. 学生可在教务系统中通过扫描二维码形式缴费,缴费前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后不可退费,具体缴费方法见附件3。
2. 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徐工院行教〔2015〕3号),重修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
3. 学生成功缴费后方有资格参加课程考核并计入学业成绩。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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