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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录入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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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5]135号



各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教师成绩录入及管理工作,保证后续补考、重修等环节顺利进行,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提交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请全体任课教师严格执行《徐州工程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徐工院教发〔2022〕10号),严格按标准阅卷、评分,如实登记学生成绩。

2.成绩备注

(1)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因各种原因缺课累计超过课时总量1/3(含1/3)的;有课内实验、实践环节,但未按时完成实验和实践报告的;缺交作业或明显抄袭作业量超过学期总量1/3(含1/3)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在成绩录入时选择“未修”选项。

(2)已办理缓考手续(学生通过教务系统申请并经审核通过)的,系统将为学生统一备注“缓考”。

(3)未参加考试且办理缓考的学生成绩应标注“缺考”。

(4)考试作弊学生成绩备注“作弊违纪”。

3.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在期末成绩录入时须录入学生平时成绩待学生参加缓考后仅录入学生卷面成绩,总评成绩会自动按照分项比例计算。

4.成绩录入完毕后,一定要点击“提交”,并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成绩单、成绩分析表。

5.本学期拟毕业换证及申请学位学生的重修、补修课程成绩,任课老师应202615日前录入并提交。如不能提交整班成绩,可以通过“提前批次成绩录入”功能,只提交部分学生成绩,具体操作说明参见附件2。

6.本学期期末成绩录入于202617日截止。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提交成绩,任课教师须在成绩录入截止前,通过教务系统提交延长成绩录入时间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学院教学院长、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可缓登成绩

7.集中实践课程成绩可于下学期开学后前两周进行录入,若不能在该时间段内完成录入,需在教务系统中提交延长成绩录入时间申请。

附件:1. 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操作说明.pdf

  2. 提前批次成绩录入操作说明.pdf

  3. 延长成绩录入时间申请操作说明.pdf

 

 教务处   

20251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