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5]36号
为保障后续教学工作有序进行,请各位同学认真查看个人课表。若发现课表中缺失应修课程,请及时通过教务系统完成补选、补修或重修申请,完成课程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程调整类型说明
(一)补选课程
寒假期间两轮选课环节中,应选而未选的课程,涵盖通识选修课、大学英语、四史课程以及专业选修课。
(二)补修课程
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因学籍异动(如休学、转专业等)导致未能修读的课程。需注意,由于培养方案调整,部分课程课程号发生变化,此类情况需填写线下报名表进行报名。
(三)重修课程
已修读且有成绩,但成绩未达及格标准的课程。若原课程停开,需经学院批准,可报名相近课程,考试合格后申请课程替代。
二、时间安排
课程调整:3月24日8:00~3月27日17:00
重修缴费:3月24日8:00~3月28日17:00
三、操作注意事项
(一)精准区分调整方式
请务必正确区分补选、补修和重修这三种增加课程的方式,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操作流程。
(二)重修缴费须知
重修课程需缴纳费用,缴费前请仔细核对课程信息,缴费后无法更改课程,且费用不予退还。
(三)课程时间冲突处理
若增加课程的上课时间与现有课程冲突,务必提前征得任课教师同意,方可报名。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