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4]131号
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需落实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应认真核查教务管理系统内培养方案,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下学期开课课程,防止错排、重排和漏排等现象发生。
2.严格执行《徐州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授和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文件精神,为单位教授、副教授安排课程。
3.任课教师应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外聘教师(含退休返聘教师)需由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课程。
4.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共19周,第1-16周为教学周,第17、18周为考试周,第19周为实践教学周。
5.维护教务管理系统中任务前,上报《教学任务实施计划表》纸质稿;教学任务录入系统时,须注意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6.为保障教学效果和质量,专业核心课不得超过两个行政班合班上课;公共课禁止跨学院合班,同一个老师尽量不要都安排同一个专业学生;专业选修课按学生自主选课的要求落实任务,如果整班都选的课程,落实任务时选课模式设置“否”;艺术类课程申请后可采用单元模式(每个单元模式不超过4学时)教学,但同一门课程或老师同一天不能连续安排2个单元。
7.理论课教学班人数不得低于30人(招生计划小于30人的除外);英语、体育选修课教学班人数不低于50人;实验课、实践课根据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实施分组。
8.理论+实验(上机)类课程,实验(上机)学时如果不在多媒体教室上课,落实任务的时候需要把实验(上机)学时落实在“其他学时”模块。
9.教学任务周次及学时安排建议按下表执行:
总学时 | 教学周次 | 周学时 | |
32 | 1—16周 | 2 | |
40 | 1—10周 | 4 | |
48 | + | 1—16周 | 2 |
1—8周或9—16周 | 2 | ||
64 | 1-16周 | 4 | |
72 | + | 1—16周 | 4 |
1—4周 | 2 |
注:同班级前8周后8周课程数量要保持基本相等
10.工作进程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12月17日—12月19日 | 核对培养方案、提取教学任务 | 各教学单位 |
12月20日—12月31日 | 录入教学任务、检查教学任务 | 各教学单位 |
1月2日—1月7日 | 编排课表 | 教务处 |
1月8日—1月10日 | 核对课表 | 各教学单位 |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