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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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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4]131号



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需落实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应认真核查教务管理系统内培养方案,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下学期开课课程,防止错排、重排和漏排等现象发生。

2.严格执行《徐州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授和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文件精神,为单位教授、副教授安排课程。

3.任课教师应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外聘教师(含退休返聘教师)需由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课程。

4.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共19周,第1-16周为教学周,第1718周为考试周,第19周为实践教学周。

5.维护教务管理系统中任务前,上报《教学任务实施计划表》纸质稿;教学任务录入系统时,须注意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6.为保障教学效果和质量,专业核心课不得超过两个行政班合班上课;公共课禁止跨学院合班,同一个老师尽量不要都安排同一个专业学生;专业选修课按学生自主选课的要求落实任务,如果整班都选的课程,落实任务时选课模式设置“否”艺术类课程申请后可采用单元模式(每个单元模式不超过4学时)教学,但同一门课程或老师同一天不能连续安排2个单元。

7.理论课教学班人数不得低于30人(招生计划小于30人的除外);英语、体育选修课教学班人数不低于50人;实验课、实践课根据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实施分组。

8.理论+实验(上机)类课程,实验(上机)学时如果不在多媒体教室上课,落实任务的时候需要把实验(上机)学时落实在“其他学时”模块。

9.教学任务周次及学时安排建议按下表执行:

总学时

教学周次

周学时

32

116

2

40

110

4

48

+

116

2

18周或916

2

64

1-16

4

72

+

116

4

14

2

注:同班级前8周后8周课程数量要保持基本相等

10.工作进程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1217日—1219

核对培养方案、提取教学任务

各教学单位

1220日—1231

录入教学任务、检查教学任务

各教学单位

12日—17

编排课表

教务处

18日—110

核对课表

各教学单位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