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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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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3]第106号



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需落实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应认真核查教务管理系统内培养方案,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下学期开课课程,防止错排、重排和漏排等现象发生。

2.严格执行《徐州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授和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文件要求,确保为每位教授安排教学任务。

3.任课教师应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外聘教师(含退休返聘教师)需由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课程。

4.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共19周,1-16周为教学周,第17、18周为考试周,第19周为实践教学周。

5.维护教务管理系统中任务前,上报《教学任务实施计划表》纸质稿;教学任务录入系统时,须注意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6.通识必修课禁止跨学院合班;专业选修课按学生自主选课的要求落实任务;艺术类课程可采用单元模式(每个单元模式不超过4学时)教学,但同一门课程或老师同一天不能连续安排2个单元。

7.教学任务周次及学时安排按此表执行。

总学时

教学周次

周学时

32

   1—16周

2

40

+

1—16周

2

1—4周

2

48

+

1—16周

2

1—8周或9—16周

2

72

+

1—16周

4

5—8周

2

注:同班级前8周后8周课程数量要保持前后均匀分布

8.工作进程: 

   间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11月29日—12月10日

核对培养方案、提取教学任务、完善维护课程信息

各教学单位

12月11日—12月17日

录入教学任务、检查教学任务

各教学单位

12月18日—12月31日

编排课表

教务处

24年1月1日—1月7日

核对课表

各教学单位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