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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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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通知[2024]66号


各部门、各学院: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第十七周开始,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期末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学校将在考试周期间开展期末考试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人员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参与期末考试检查组,负责对全校考场纪律、考场组织、监考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巡查和督导。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及相关人员参期末考试检查小组,负责本学院期末考试检查工作。

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组对期末考试的组织、考场纪律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二、检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4617开始

地点:所有考试场所

三、检查内容

1.检查各考场监考教师是否有迟到、早退、缺席、中途离岗、私自调换监考等行为

2.检查监考教师是否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如发现看手机、聊天、看书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应立即予以制止,并按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3.检查各考场考前清场是否彻底、考生座位是否按要求排列,如不符合,督促监考教师整改

4.检查各考场秩序是否正常、考生是否携带证件、考生交卷时间是否异常等

四、检查要求

(一)巡视小组各检查人员由各组记录员通知召集,按时在指定位置集合,佩戴巡视证参加检查

(二)教务处、评估中心等职能部门安排专人对期末考试进行全覆盖视频巡考,针对各种途径获得的违规违纪信息进行考场视频回放检查

)考试期间,检查人员应加强考场巡视,督促监考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必要时可协助监考教师维持考场秩序协助监考教师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异常问题。

如实填写上报《徐州工程学院学院考场检查记录表》。

)各学院应将检查组安排情况及考风考纪举报方式向师生公布。

学校将对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

  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是树立良好学风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做好教师监考培训及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广大师生应从自身做起,努力建设学校良好的考风、学风和校风。

学校举报电话:0516-83105268,举报邮箱:jwc@xzit.edu.cn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安排表.xlsx

     2.徐州工程学院期末考试检查记录表.doc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