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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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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4]69号



各学院(开课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应认真核查教务管理系统内培养方案,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下学期开课课程,防止错排、重排和漏排等现象发生。

2.严格执行《徐州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授和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文件精神,为本部门及业务归口本部门的行政岗教授、副教授安排教学任务。

3.任课教师资格应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外聘教师资格(含退休返聘教师)需由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课程。

4.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共19周,老生1-16周上课,24级新生第4-16周上课,第17、18周为考试周,第19周为集中实践教学周。

5.维护教务管理系统中任务前,上报《教学任务实施计划表》纸质稿;教学任务录入系统时,须注意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6.2024级新生行政班班额原则上40--60人,招生计划小于40人的除外;各专业要分析往年转专业情况,在充分考虑转入转出人数的情况下合理分班

7.为保障教学效果和质量,专业核心课不得超过两个行政班合班上课公共课禁止跨学院合班同一位老师不要都安排同一个专业学生;专业选修课按学生自主选课的要求落实任务;艺术类课程申请后可采用单元模式(每个单元模式不超过4学时)教学,但同一门课程或老师同一天不能连续安排2个单元。

8.理论课教学班人数不得低于30人(招生计划小于30人的除外);英语、体育选修课教学班人数不低于50人(两个平行班合计人数少于60人的,学校将考虑安排合班教学);实验课、实践课根据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实施分组。

9.理论+实验(上机)类课程,实验(上机)学时如果不在多媒体教室上课,落实任务的时候需要把实验(上机)学时落实在“其他学时”模块。

10.教学任务周次及学时安排(老生按此表执行,新生课程按教学周灵活变动)

总学时

教学周次

周学时

32

   1—16周

2

40

1—10周

4

48

+

1—16周

2

1—8周或9—16周

2

64

1-16周

4

72

+

1—16周

4

1—4周

2

注:同班级前8周后8周课程数量要保持基本平衡

11.工作进程:

   间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6月24日—6月30日

核对培养方案、提取教学任务

各教学单位

7月1日—7月7日

录入教学任务、检查教学任务

各教学单位

7月8日—7月14日

编排课表

教务处

7月15日—7月19

核对课表

各教学单位

  12.课表编排原则和细则见附件特殊排课需求经教学院长审批,教务处审核后实施

  附件:徐州工程学院课表编排管理规定.pdf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