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注重课程思政效果,重点考察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起到良好示范推广作用。
(二)注重创新。鼓励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关注创新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课程的应用和示范情况。
(三)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以及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混合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强调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的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示范辐射作用。
(四)优化结构。在保证入选课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学校类型、地域分布和学科专业覆盖面,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学校结构、区域结构。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课程建设。
二、推荐课程要求
(一)推荐课程范围。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推荐课程类型。课程类型包括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五类。各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及要求可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下载。
(三)课程申报主体。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没有师德师风问题,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实践。
(四)课程基本要求。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三、推荐数量
各学院推荐数量不限,推荐课程包括曾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须按照规范过程、扶强扶特、好中选优、统筹兼顾、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二)各学院对拟推荐课程应加强审核,申报课程团队成员杜绝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5年内未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不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
五、材料报送
(一)12月11日前,课程负责人需登录http://2023yiliukecheng.contest.chaoxing.com/portal,上传申报材料。
(二)12月13日前,申报学院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1份,汇总表1份)报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中心校区一期大学生活动中心220室),电子材料(word格式)发至jyk@xzit.edu.cn。邮件主题需标注学院名+申报课程数量,文件名以课程负责人+课程名+申报类别命名。经专家评审、校内公示,确定推荐申报的课程需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按系统说明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材料完成填报。
联系人:邸杰 电话:83105909(5909)
申报工作QQ群:745320577
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