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4]89号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24〕1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入学资格审查:2024年9月6日至9月7日
录取资格复查:2024年9月9日至9月26日
二、审查内容
1.入学资格审查阶段。各学院要在报到期间将新生所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招生就业处提供的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要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中落实新生接待人员审查、辅导员复查、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重点对学生图像信息进行比对,严防冒名顶替现象发生。
2.录取资格复查阶段。要结合新生档案整理、学籍卡填报、新生体检工作,再次与考生中学档案、考生电子档案中载明的信息进行核对。艺术、体育类新生由相关学院依据同年高考同等要求对学生专业水平进行复测。
3.专转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主要核验新生专科时段毕业证书原件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同时学院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参与审查的相关工作人员要严肃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
3.对于审查中发现的疑点要及时上报、严格核查。确认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相关学院做好“4+0”班和不在我校培养的转段后“3+2”学生的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根据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情况,填写统计表(附件1、2、3、4)于9月28日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206室),电子稿发送至jwcxj@xzit.edu.cn。
联系方式:
刘 青,83105052
睢琳琳,83689572
谢晓晖,83689775
附件:
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