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3]第51号
各学院: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产教融合重点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附件1)。请相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全省本科高校依托于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或产业学院(应急管理学院)等建设,产教联动深入、办学成效显著的各类产教融合基地。
(二)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服务国家战略以及江苏“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体系、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531产业链递进培育工程的基地。
(三)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通知要求)
1. 具有良好的产教融合基础。
2. 具有稳定的合作共建机制。
3. 具有完备的协同育人体系。
4. 具有胜任的专业师资力量。
5. 具有必要的保障支持条件。
二、申报限额
我校限申报1个“基地”。每个参与申报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的“基地”不得超过2个。
三、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学院于5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初稿(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shiduanhu@126.com,申报书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大活218)。
联系人:石端虎 石锋 电话:83689713(5713);83105332(5332)
附件1:苏教办高函〔2023〕1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产教融合重点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