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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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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通知[2024]25号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和《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徐工院教发[2018]8号)文件规定,学校将组织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本次结项验收范围为2023年(含2022年延期项目和两年期项目)立项的项目(附件1)。

  2.省级及以上项目结项需提供:《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类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总结报告》(附件3),项目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期刊论文复印件(论文未见刊的需提供论文版面费发票和录用通知)、实物、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等。

  校级项目结项需提供:《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校级)》(附件4)、《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总结报告》(附件3),项目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期刊论文复印件(论文未见刊的需提供论文版面费发票和录用通知)、实物、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等。

  结项材料的电子版要求PDF格式并按结项材料封面、结题申请书、研究总结报告、项目研究成果的顺序进行排版,纸质材料装订成册,结项材料封面见附件5,预期成果具体要求见附件6。

  3.应参加验收但尚未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可以申请延期1年并填写《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7),省级及以上项目还需要平台上提交延期结题申请。2022年以前立项的且至今未结项的项目,学校将予以撤项。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评审验收,省级及以上项目主持人需进行答辩,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二、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申请结项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统一报送至各学院教务科,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3月21日(周四)前将纸质稿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发送至:sjjxk@xzit.edu.cn(发送时请将邮件命名为:XX学院大创结项材料)。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5332。

  附件.rar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