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4]66号
各部门、各学院: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第十七周开始,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期末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学校将在考试周期间开展期末考试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人员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参与的期末考试检查组,负责对全校考场纪律、考场组织、监考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巡查和督导。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及相关人员参与的期末考试检查小组,负责本学院期末考试的检查工作。
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组对期末考试的组织、考场纪律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二、检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6月17日开始
地点:所有考试场所
三、检查内容
1.检查各考场监考教师是否有迟到、早退、缺席、中途离岗、私自调换监考等行为。
2.检查监考教师是否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如发现看手机、聊天、看书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应立即予以制止,并按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3.检查各考场考前清场是否彻底、考生座位是否按要求排列,如不符合,督促监考教师整改。
4.检查各考场秩序是否正常、考生是否携带证件、考生交卷时间是否异常等。
四、检查要求
(一)巡视小组各检查人员由各组记录员通知召集,并按时在指定位置集合,佩戴“巡视证”参加检查。
(二)教务处、评估中心等职能部门安排专人对期末考试进行全覆盖视频巡考,针对各种途径获得的违规违纪信息进行考场视频回放检查。
(三)考试期间,检查人员应加强考场巡视,督促监考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必要时可协助监考教师维持考场秩序,协助监考教师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异常问题。
(四)如实填写上报《徐州工程学院学院考场检查记录表》。
(五)各学院应将检查组安排情况及考风考纪举报方式向师生公布。
(六)学校将对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
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是树立良好学风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做好教师监考培训及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广大师生应从自身做起,努力建设学校良好的考风、学风和校风。
学校举报电话:0516-83105268,举报邮箱:jwc@xzit.edu.cn。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安排表.xlsx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