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4]69号
各学院(开课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应认真核查教务管理系统内培养方案,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下学期开课课程,防止错排、重排和漏排等现象发生。
2.严格执行《徐州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授和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文件精神,为本部门及业务归口本部门的行政岗教授、副教授安排教学任务。
3.任课教师资格应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外聘教师资格(含退休返聘教师)需由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课程。
4.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共19周,老生1-16周上课,24级新生第4-16周上课,第17、18周为考试周,第19周为集中实践教学周。
5.在维护教务管理系统中任务前,需上报《教学任务实施计划表》纸质稿;教学任务录入系统时,须注意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6.2024级新生行政班班额原则上为40--60人,招生计划小于40人的除外;各专业要分析往年转专业情况,在充分考虑转入转出人数的情况下合理分班。
7.为保障教学效果和质量,专业核心课不得超过两个行政班合班上课;公共课禁止跨学院合班,同一位老师不要都安排同一个专业学生;专业选修课按学生自主选课的要求落实任务;艺术类课程申请后可采用单元模式(每个单元模式不超过4学时)教学,但同一门课程或老师同一天不能连续安排2个单元。
8.理论课教学班人数不得低于30人(招生计划小于30人的除外);英语、体育选修课教学班人数不低于50人(两个平行班合计人数少于60人的,学校将考虑安排合班教学);实验课、实践课根据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实施分组。
9.理论+实验(上机)类课程,实验(上机)学时如果不在多媒体教室上课,落实任务的时候需要把实验(上机)学时落实在“其他学时”模块。
10.教学任务周次及学时安排(老生按此表执行,新生课程按教学周灵活变动)
总学时 | 教学周次 | 周学时 | |
32 | 1—16周 | 2 | |
40 | 1—10周 | 4 | |
48 | + | 1—16周 | 2 |
1—8周或9—16周 | 2 | ||
64 | 1-16周 | 4 | |
72 | + | 1—16周 | 4 |
1—4周 | 2 |
注:同班级前8周后8周课程数量要保持基本平衡
11.工作进程: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6月24日—6月30日 | 核对培养方案、提取教学任务 | 各教学单位 |
7月1日—7月7日 | 录入教学任务、检查教学任务 | 各教学单位 |
7月8日—7月14日 | 编排课表 | 教务处 |
7月15日—7月19日 | 核对课表 | 各教学单位 |
12.课表编排原则和细则见附件,特殊排课需求经教学院长审批,教务处审核后实施。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