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4]80号
各学院:
根据《徐州工程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徐工院行教〔2015〕51号)相关规定,现就本学期重修、补修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9月2日8:00~9月6日17:00。
二、报名对象
1.在籍在校学生;
2.结业需换发毕业证或申请学位证的在籍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3. 休学期满拟于本学期复学的在籍学生;
4. 本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待试读结束后报名补修。
三、报名要求
1. 重修报名
(1)已修过的课程,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可报名重修。重修课程应与原修读课程课程号相同,学生须按照《重修、补修报名系统操作指南》在系统中报名。原课程停开的,学生报名前请咨询本学院教务科老师,经学院批准,可申请修读相近课程进行替代。如替代课程无法在系统内报名,学生须填报《不在籍以及原课程停开学生线下报名汇总表》(已在系统内报名成功的,无须再填报表格)。
(2)不在籍以及拟于本学期复学的在籍学生重修报名,须填写《不在籍以及原课程停开学生线下报名汇总表》通过线下报名。
(3)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汇总线下报名信息,于9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2. 补修报名
因转专业、退伍复学等原因导致应修未修的课程,可报名补修。报名方法与重修报名不同,请仔细阅读《重修、补修报名系统操作指南》。报名后须经本学院教务科老师在系统中审批。
四、注意事项
1. 学生报名时务必严格区分并正确选择重修或补修。
2. 教务系统显示报名成功后,学生可以进入相应班级进行学习,参加考勤。
五、重修缴费
1. 重修缴费时间将于报名结束后在教务系统推送。
2. 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徐工院行教〔2015〕3号),重修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
3. 学生可在教务系统中通过扫描二维码形式缴费,缴费前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后不可退费。
4. 学生成功缴费后方有资格参加课程考核并计入学业成绩。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