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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通识选修课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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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通知[2024]44号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通识选修课课程建设与管理,增设契合社会发展需求的高水平通识选修课程,构建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选修课程体系,提高通识选修课程教学质量,加快培养具有专业素养、科学思维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本科高校新文科建设的意见》(苏教高〔2023〕5号)和学校关于加强通识选修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通识选修课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通识选修课动态调整

1.现有通识选修课重新审定。为规范现有通识选修课程的开设与管理,满足202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通识选修课程的要求,课程库中已正常开课且有持续开课需求的通识选修课,须按照本次立项要求重新申报,评审通过的课程方可继续开课。

2.新增一批通识选修课程。重点支持以培养学生跨专业、跨领域、多角度思考问题能力以及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包容性理解能力的课程。建设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学校特色的高水平通识选修课程。鼓励开设中国文化与智慧、中国与全球问题多元理解等相关课程、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类美育课程、工程经济与管理类课程。

(二)强化通识选修课教学改革

大力推进通识选修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坚持“以学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注重课程的前瞻性和问题导向,着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内容应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充分融入课程思政元素,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探索知识传授与价值观育人有机融入课堂教学、实践训练、课外实践与社会实践等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打造具有“两性一度”通识教育课程。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人员稳定、教研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学材料齐备。

二、建设原则

(一)基本性

课程应有利于学生掌握最基本的学科领域的研究方法和思想体系,凭借这些方法和思维模式来获得知识,了解自然、社会与人类自身的问题。

(二)综合性

课程应对不同学科领域的内容和知识进行融合贯通、综合交叉,提供学生分析问题的多种视角,多元化的认识视野和多角度的思维方式,启发学生的心智。

(三)目的性

让学生获取广泛的知识,特别是通过知识的学习,培养优美情感、塑造健康人格,从而促进学生协调发展。

(四)方法性

注重教学方法的传授与启迪学生研讨思考,鼓励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提供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形成独具特色的通识选修课。

三、申报类型

我校通识选修课程主要分为自然科学类、人文与社会科学类、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类、体育健身类、创新实践类等课程模块。每门课程学时与学分原则上应为32学时/2学分或16学时/1学分。

四、申报名额及要求
  同一课程负责人申报的课程数不超过2门;同一成员最多参与2门通识选修课的建设工作。
   五、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教学队伍

1.课程负责人

本次立项建设的课程负责人为1人,应为本校在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鼓励高级职称教师、各级教学名师开设特色通识选修课。

2.教学团队成员
  教学团队成员构成合理,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一定的学术造诣,并能够独立承担课程教学工作;鼓励跨学科组建课程教学团队。

(二)课程设计

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应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通识教育理念,注重教学方式改革,鼓励使用先进教学手段,提倡运用课堂模拟、项目参与、社会实践等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

(三)教学要求
  1.教学内容上注重对系统知识的整合,以学科内容为载体,融合不同学科领域的内容,重在启发思想、启迪思路,避免“满堂灌”,积极开展参与式教学方法改革,着重培养学生多学科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具备含有课程思政元素的教学大纲、课件、讲稿等教学文件。能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发挥通识选修课的课堂育人价值。

3.注重过程性评价与多元评价,课程考核重点应放在学生参与学习的过程性评价,鼓励形式多样化的考核方式。

六、课程管理

(一)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通过立项评审的课程,建设期为3个月,建设期满后,经专家评审通过验收的,方可开课。

(二)通过验收的通识选修课,应至少开设3个学年,首轮授课须由课程负责人承担教学任务。

(三)学校将加强课程建设过程管理,及时查处教学过程中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重大师德师风等问题,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开课资格,并不再受理该授课教师的任何课程项目立项申请。
  (四)通过验收的通识选修课,原则上不得更换课程负责人,如因特殊原因(生病、退休、离职)确需更换,须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批准;严禁擅自添加教学团队成员,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开课资格,并不再受理课程负责人任何课程项目立项申请。

七、材料报送

各学院应准确把握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做好本学院申报课程推荐,确保课程质量。5月16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徐州工程学院通识选修课建设立项申报表》(模板见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和汇总表(模板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中心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20室),电子材料(word格式)发至电子邮箱jyk@xzi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邸杰  联系电话:83105909(5909)

附件: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通识选修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doc

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通识选修课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徐州工程学院通识选修课验收标准.doc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