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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5]25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4级转专业学生学业安排,保障教学秩序平稳有序,现根据《徐州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徐工院教发〔2024〕43号)相关规定,就转专业学生相关手续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试读
2024级本科生第一批拟转专业名单公示将于3月7日结束,经公示无异议的同学请于3月7日到转入学院教科研办公室报到,并根据教科研办公室安排于3月10日至3月16日加入指定班级进行为期一周的跟班试读。
试读期间,如无法适应新专业学习的,可于3月18日前填写《放弃转专业学生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经审批后分别报送原学院和教务处存档,并返回原班级学习。
经试读确定转入新专业学习的,由接收学院负责汇总转入学生名单,并填写《转入学生班级安排汇总表》(附件2),于3月19日前报教务处。
二、学籍变更
学校在进一步审核梳理转入学院报送汇总名单的基础上,在校园网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同时在教务系统和学信网进行学籍信息变更。发文且完成学籍信息变更后,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回原专业学习。
三、课业调整
接收学院须在教务处统一安排下,于3月24日至3月26日完成转入学生课程调整,并组织需要补修、补选课程的转专业学生,于3月27日至3月31日通过教务系统完成补修、补选手续。
完成补修、补选后,转专业学生应重新核对本人教务系统课表,并主动向任课老师说明情况,方便老师掌握学情,开展过程考核。
四、住宿调整
转入专业与原专业校区跨度大需要调整宿舍的,试读完毕后主动向新班级辅导员提出申请,由辅导员统一向学工处申请办理。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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