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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3]第23号
经资格审查、转专业考试及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同意以下同学转专业申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2023年3月20日至3月22日),如发现有违反《徐州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徐工院教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或有弄虚作假的情况,请及时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83689505,83105052,83105050;联系人:张群,刘青,赵媛媛。
请名单所列同学于3月20日-3月22日主动至转入学院教科研办公室报到并查询转入班级及课表,于3月23日加入新专业指定班级进行试读,试读期一周。
经试读确认转专业的同学3月28日起至转入学院教科研办公室办理相关转专业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不得再次申请转入原专业学习。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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