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21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已启动。现转发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文件《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并将我校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教材实行单位编写制,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由编写单位集中向社会公示。教材主编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实力较强。
2. 申报教材须由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3. 教材主编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 《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2-1)1式1份。
2. 《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 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新编教材
1. 《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2-2)1式1份。
2. 《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2)1式5份。
3. 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版。
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见附件4。
请各学院、部门于2021年9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送交教务处教材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hiduanhu@126.com。
联系人:石端虎,电话:5713(内线);胡振强,电话:5366(内线)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xlsx
附件3: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docx
教务处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