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6]49号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考试管理,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根据全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教学管理制度,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
各学院、相关部门要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部署,结合教学进程,全面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安排,特别要做好监考教师职责、学生考风考纪宣传及教育工作,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徐州工程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徐工院教发〔2026〕16号)、《徐州工程学院教学事故(违纪)认定及处理办法》(徐工院教发〔2023〕4号)等相关文件内容(附件1、附件2),明确课程考试的具体要求和纪律规定,提高认识,落实任务。
公共课课程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地点及监考人员;专业课课程考核由开课学院(部门)组织安排。
二、严格执行学校日程安排,按时完成各项考试任务
考试课程统一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编排。各学院应按时完成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工作,考试日程要做到合理有序,避免过于集中;应及时、准确发布考试日程,确保师生准确掌握考试安排及相关信息,保证期末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运行。
1.所有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均应在2026年7月3日前完成考核。
2.所有课程的考核内容及形式均应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非试卷形式考试需报课程开设学院(部门)审批、备案。
三、规范流程管理,切实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1.试卷印刷保管
开课学院(部门)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服务中心对接,需在考试日期前1周前往教学运行服务中心填写《徐州工程学院文印中心印制单》《试卷印刷登记单》,并于考试前完成试卷的印刷、分装等工作。学院(部门)应妥善保管试卷,严防泄密。
2.试卷领取
专业课试卷领取地点由开课学院安排,统考课试卷领取地点见附件3。
3.流程安排
(1)公共课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须通知学生至徐州工程学院教务系统进行查询。
(2)专业课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开课学院在学校规定时段内安排。
(3)监考人员由所属学院(部门)负责安排并通知。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后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
(4)考试前各学院要组织监考教师学习《徐州工程学院监考须知》,强调监考纪律,同时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
(5)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两证)参加考试。
(6)各开课学院应制备考场签到表,认真组织考生完成签到手续。
(7)监考人员应做好考试记录,完整填写相关内容,考试结束试卷清点无误后将考试记录交开课学院签收。
(8)请各开课学院打印《监考规范》放入试卷袋内,要求监考教师向考生宣读。
4.缓考工作
学生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须在考试前登录教务系统办理缓考手续。未及时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按旷考处理。
四、其他工作与纪律要求
1.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诚信考试氛围,提高课程复习质量,扎实做好考风考纪教育。
2.对于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在期末考试工作中违反学校规定造成教学事故或学生违纪违规造成考试作弊等情形,各学院应及时查清事实,汇集材料,当日上报教务处,以便迅即处理。
考风考纪建设是树立良好学风教风的重要抓手,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做好监考教师培训及学生的考前教育等工作。考试期间,学校将组织人员对考试情况进行专项巡视检查。
教务处
2026年6月16日
文字:李楠
校稿:陈跃
终审:王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