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5]122号
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需落实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为保障教学质量、满足个性化排课需求,学校将采取二级学院排课管理制度。通识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编排,专业课由二级学院编排,具体排课事项请按照《徐州工程学院课表编排管理规定(试行)》《徐州工程学院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严格执行《徐州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授和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文件精神,为教授、副教授安排课程。
3.任课教师应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外聘教师(含退休返聘教师)需由人事处审核通过、并在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安排课程。
4.团队上课的课程要明确每位教师的上课教学周及地点,禁止出现空挂教师名字的现象。
5.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共19周,第1-16为教学周,第17、18周为考试周,第19周为实践教学周。
6.理论课只能安排在理论课教学时段;实验课优先安排在理论教学时段,若理论教学时段不能满足排课需求,再安排在实验课教学时段;周六、周日原则上不安排实验课。(教学时段分布见《日课表结构》)
7.原则上先排理论课再排实验课,如有特殊情况,学院可酌情调整排课顺序,确保课表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时间安排

三、任务周次
教学任务周次及学时分配建议如下表安排;若有前半学期和后半学期课程,班级课表要均匀分布。

附件:
2.徐州工程学院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试行)20251014.doc
教务处
2025年11月13日
文字:
一审:陈跃
终审:王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