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5]73号
各学院(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需落实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为保障教学质量、满足个性化排课需求,学校将采取二级学院排课管理制度。通识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编排,专业课由二级学院编排,具体排课事项请按照《徐州工程学院课表编排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2.严格执行《徐州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授和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文件精神,为教授、副教授安排课程。
3.任课教师应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外聘教师(含退休返聘教师)需由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课程。
4.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共19周,老生1-16周上课,25级新生第4-16周上课,第17、18周为考试周,第19周为实践教学周。
5.团队上课的课程要明确每位教师的上课教学周及地点,禁止出现空挂教师名字的现象。
6.理论+实验(上机)类课程,实验(上机)学时如果不在多媒体教室上课,落实任务的时候需要把实验(上机)学时落实在“其他学时”模块。
二、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6月10日—6月15日 | 核对培养方案、提取、安排教学任务 | 各教学单位 |
6月16日前 | 上报《教学任务实施计划表》纸质稿 | 各教学单位 |
6月16日—6月18日 | 录入教学任务、检查教学任务 | 各教学单位 |
6月19日—6月22日 | 通识课课表编排、核对 | 教务处 相关学院 |
6月23日—6月26日 | 专业课课表编排 | 各教学单位 |
6月27日-6月30日 | 课表核对 | 各教学单位 |
7月1日-7月2日 | 配课 | 教务处 |
三、任务周次
教学任务周次及学时安排建议如下表安排(老生按此表执行,新生课程按教学周灵活变动);若有前半学期和后半学期课程,班级课表要均匀分布。
总学时 | 教学周次 | 周学时 | |
32 | 1—16周 | 2 | |
40 | 1—10周 | 4 | |
48 | 方案一 | 1—16周 | 2 |
1—8周或9—16周 | 2 | ||
方案二 | 1-12周 | 4 | |
64 | 1-16周 | 4 | |
96 | 1—16周 | 6 |
教务处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