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5]47号
各学院:
为掌握本学期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管理水平及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8~10周组织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14日~30日(第8周~第10周)
二、检查内容
(一)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情况、课堂教学规范的落实情况、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教学秩序的维护情况等。
(二)教学环节规范情况: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课件、教学进度表、教材、实验指导书、课堂考勤记录、听课记录、作业、试卷、实验(实习)报告教学材料的规整和规范程度。
(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
1.师德师风引领情况:基层教学组织在师德师风建设中是否充分发挥作用。
2.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方案、教研室活动记录等。
(四)专项检查内容:教学档案归档情况;期末考试试卷规范情况;毕业设计(论文)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学院自查、学校抽查与学院汇报相结合的方式,以学院自查为主。
(一)学院自查
学院应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据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的具体情况明确检查的主要内容及重点,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组织听课、检查教学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制定改进举措、推动持续改进,深入贯彻“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质量文化建设理念。
(二)学校检查
学校将组成检查组进行随机抽查,通过查阅教学资料、听课、访谈座谈等形式全方位了解教学现状。
(三)学院汇报与反馈
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针对自查和抽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由教学院长统一向教务处汇报,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检查组组长负责牵头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本学院实际,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制定好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围绕调研内容形成学院意见。
3.各学院要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认真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
4.教务处将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5.请各学院根据自查情况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模板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5月9日前报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20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10649123@qq.com。
6.教务处适时组织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情况汇报交流会。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83105180(5180)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