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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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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5]44号


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的第三批品牌专业项目(含特色专业)、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名单详见附件1)

二、注意事项

1. 2025年验收专业成果统计起止时间为自立项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超出该期限取得的各类成果不纳入统计范围,所有成果我校须为第一单位或牵头单位。 

2.省品牌专业原则上应完成的标志性成果数量标准为“++X”。“”代表国家级成果,至少应完成1项;“”代表省级成果,至少应完成2项;“X”代表国家专业认证。

3.教学成果奖与平台建设类成果仅限三个验收专业填写,且须在验收报告中注明,其他每项成果仅在一个验收专业中填写。

三、工作要求

1.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力争“优秀”验收等次。

2.验收专业应以《项目任务书》为基础,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指导性基本项目任务为指导,突出预期标志性成果和核心量化指标,围绕《项目任务书》中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认真填写验收材料。

四、材料报送

4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报告》(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汇总表(2025)》(附件3,纸质材料一份)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中心校区一期大学生活动中心220),电子材料发送到jyk@xzit.edu.cn。

标志性成果确需提供附件佐证材料的,仅需反映成果的名称、等次、人员和时间等关键信息,已公开的成果信息不用提供佐证材料。请直接附在验收报告之后,且不得超过10页,无需单独另行制作附件。

联系人:邸杰   联系电话(内线):5909   QQ工作群:365113297

附件:1.2025年度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名单.xls

    2.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报告.doc

    3.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建设专业验收汇总表.xls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3月27